杨 鹏
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指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今年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是“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那么“红线”是什么呢?如何认识“红线”,决定着贯彻落实的程度和实效。我认为,“红线”就是规章制度、“红线”就是规程规矩,“红线”就是生产工作中任何一条“安全规定”,这些条框,都是前车之鉴,都是借鉴事故教训基础上总结出来的,我们必须敬畏“安全规定”,敬畏“红线”。
敬畏“红线”,要从思想上敬畏。各级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上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心无旁骛,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从思想上绷紧安全弦;各个部门、车间的一把手是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履行好本职工作,对本单位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督导有力、整改有效,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上,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安全就是责任,责任就是安全”;全体员工也必须在思想上清醒的认识“红线”,明白制度,熟悉规程,清楚职责,懂得防护,即提高人员的思想认识、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及遵章守纪意识,养成自觉遵守的良好工作习惯,不断改进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做到人人知安全、人人关注安全、人人保安全。
敬畏“红线”,要从行动上敬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4号《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已经实施,其中有三条都是对人员行为的管理,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严禁违章作业、脱岗和在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三违”是造成事故的主要一方面原因,避免事故,要从“三违”抓起,你不违章、我不违章,大家都不违章,要统一行动,服从命令,不能擅自行动;企业生产过程中,现场操作、作业非常多,事故的发生也往往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在统一的安排和监管下,按照规程规范进行,规规矩矩执行,不越“红线”,操作、作业工作自然就能顺利安全;擅自行动,不听指挥,违反规范,人员、技术、防护、监督,甚至人的注意力都不能非常集中,风险识别不全,漏洞百出,事故就在这些“阴沟”里“翻船”了。
敬畏“红线”,“严”字当头。“严”在机制上,“严”在原则上,“严”在平等上。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目标、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奖惩机制,严格执行,长期执行;坚持“红线”原则,不能逾越,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逾越了“红线”,就必然受到惩罚,不能因人而异,不能因事而异。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我们每个人都要向“敬畏”生命一样,敬畏“红线”,共同守住我们的底线,安全生产的美好愿望也必然会变成现实。 作者单位:化工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