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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清廉勤俭文明过节
——兰花集团纪委中秋国庆节前对公司班子成员和机关 中层干部进行廉政提醒
来源:  |  作者:张田杰  |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4日  |  点击次数:651  |  【字号:

       9月16日,集团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靳赵平就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对集团公司班子成员及机关处(部)长进行了集体廉政提醒。

       靳赵平要求,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廉洁过节的安排部署,紧盯“四风”问题,强化正风肃纪,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切实营造清廉过节、勤俭过节、文明过节的环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始终把“两节”期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作为重要内容落实在行动上;要严守纪法红线、恪守廉洁底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二是严明纪律规矩,坚持以上率下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要扛稳抓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抵制“四风”问题,确保主体责任压紧压实;要切实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八小时内外”时刻保持慎权、慎欲、慎微,中秋国庆期间务必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发表、散布不当言论,损害党和国家形象;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收送礼品礼金、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电子红包以及土特产品;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借用、租赁下属单位、私人车辆及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在高档小区和企业食堂接受“一桌餐”宴请;严禁违规向下级单位或个人转嫁接待费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假日值班期间违反工作纪律松懈麻痹、无故脱岗、饮酒误事;严禁餐饮浪费;严禁发生损害党员干部和企业形象的行为。三是强化压力传导,严格教育监管为“身边人”划定红线。要将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廉洁过节的精神要求和责任传导到分管的单位和部门,传导到“身边人”,确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的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力度不减;要强化教育引导,帮助“身边人”树立规矩意识,提高法纪观念,自觉抵御外来诱惑;要强化监管意识,担负监管责任,管住亲属不添乱,管住下属不放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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