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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花集团召开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专题会议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6日  |  点击次数:567  |  【字号:

  9月13日,兰花集团纪委在十四楼会议室召开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专题会议,会议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文件精神。兰花集团纪委书记程国泰出席会议并讲话。公司各单位一把手和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兰花集团纪委书记程国泰对如何开展好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单位、本部门的楼堂馆所项目、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和机关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进行自查,主动腾退。要充分认识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二是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各单位由行政“一把手”签字确认后,于9月14日前将“承诺书”、《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自查情况登记表》、《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自查情况登记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及清理腾退情况登记表》和《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报集团纪委办公室,同时在清理期间发现问题的,除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外,对主要领导先免职,再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三是要建章立制,着眼长远。清理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抓紧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规定。针对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要制定行之有效的审批、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监管。集团投资处、审计处、财务处、后勤处,股份项目处、财务部、秘书处严格审批、严格把关。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组织检查并监督落实办公用房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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