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兰花廉政网 >> 工作会议 >> 详细内容
兰花集团纪委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5日  |  点击次数:748  |  【字号:
    4月24日,兰花集团纪委在十四楼会议室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兰花集团2015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情况。公司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和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集团纪委书记程国泰对如何贯彻好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落实中央规定深入纠正“四风”问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制定方案。各单位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深入纠正“四风”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抓常、抓细、抓长。抓紧传达学习,深刻领会实质,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思想上绷紧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同时,要根据集团的专项监督检查方案制定本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方案,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二是认真组织、加强检查。要发挥啄木鸟精神,盯住具体问题,“五一”、端午两节期间采取自行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查阅财务账簿等形式,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深入纠正“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专项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粽子、滥发津贴、收受礼金红包、公车私用等问题,不断发出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三是严格执纪、加大问责。对在本次监督检查期间发现的,仍然不收手、不收敛、我行我素,继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顶风违纪搞“四风”的行为,要严肃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党组织主体责任,而且要追究纪检监督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
    版权所有 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凤台东街2288号兰花科技大厦
备案序号:晋ICP备05008594号 邮编:048000 电话:0356-2189525 传真:0356-2189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