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兰花廉政网 >> 廉政教育 >> 详细内容
“形象工程”劳民伤财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3日  |  点击次数:546  |  【字号:

        典型案例

        张某,某县国有农场党委书记兼场长,中共党员。2016年2月,张某为了在上级领导面前显示农场的多样性规模性,未经调查研究,不顾群众反对,提议并决定农场花费1000万元建设50个温室蔬菜大棚由农场职工承包。蔬菜大棚建成后,由于距离县城太远,蔬菜难以销售,致使50个大棚无人承包,闲置至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该县纪委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农场场长职务,并向全县公开通报。

        案例评析 

        案例中张某的行为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行为。张某为追求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业绩,罔顾群众诉求,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导致蔬菜大棚建成后无人承包。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张某严重缺乏履职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在政绩观上存在“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的思想,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瞎指挥,盲目干,不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基层调研,不经科学论证盲目决策,不按规定程序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导致决策失误,使国有企业受到巨大损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 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廉政提醒

        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政治高度认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主动性、自觉性。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以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直面具体问题,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履职尽责、学风会风文风、调研检查考核、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六个方面,主动查摆、带头整改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行动释放信号、引领新风,以“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自觉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监督挺在前面,进一步畅通拓宽监督举报渠道,严格执纪问责,把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重点,在查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既要查清贪污腐败问题,又要审查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版权所有 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凤台东街2288号兰花科技大厦
备案序号:晋ICP备05008594号 邮编:048000 电话:0356-2189525 传真:0356-2189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