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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批次设宴 受处理必然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8日  |  点击次数:592  |  【字号:

        典型案例

        2018年“五一”前夕,湖南省古丈县政府副县级干部罗某某分两次操办其子婚庆事宜,共设宴46桌,明显超出向组织报告的桌数;违规收受礼金2.2万元,且未如实向组织报告有关情况。罗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案例分析

        上述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是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案例中的罗某某,身为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我行我素、破纪破规,采取分批宴请的方式跟组织耍小聪明,自以为找到了制度的“漏洞”,却不想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廉政提醒

        节日假期是“四风”问题的易发期,也是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考教期,更是作风建设成效的检验期。五一、端午假期将至,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政治定力,坚决防止产生“疲劳综合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起来把握、贯通起来推进,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紧盯“关键少数”,紧盯重要节点,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寸步不让、久久为功;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审视自己、要求自己、检查自己,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绷紧纪律这根弦,发挥“头雁效应”,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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